对葡萄酒的命名传统上一直是沿用地名的。人们聊起葡萄酒,总会提到波尔多(Bordeaux)、勃艮第 (Burgundy)、香槟 (Champagne),就像谈到白酒不免要论及茅台一样。当然,还有不太为一般国人知晓却是大名鼎鼎的夏布里 (Chablis,法国)、巴洛罗 (Barolo,意大利北部)、托斯卡纳 (Tuscany,意大利中部)、赫雷斯 (Jerez,西班牙)、波尔图 (Porto,葡萄牙)等等。这些都是地名,同时也都是葡萄酒名。
地名命名法可能由于葡萄酒的先辈们对自己家乡和传统的骄傲和自豪,更可能由于先辈们对葡萄品种的了解不及现代果农混合酿酒师透彻,其结果是造成了小部分所谓行家的炫耀和大多数消费者的迷茫。
地名命名除了告诉你该酒来自什么地方外,至少表面上没直接告诉你太多的信息。就像有人说要给你介绍一位纽约人做女朋友,你并不知道她是白人、黑人还是黄种人?即使告诉你是纽约白人,你也不知道她是日尔曼人(北欧人)、拉丁人(地中海人)还是西亚雅利安人(伊朗或印度人)?纯粹一夜情,你大可不必知道她是什么人种;倘若要结婚,或哪怕是同床共寝一段时间,似乎也是应该知道的。
从上世纪70年代起,命名葡萄酒的一种新方法开始风行,即以酿造该葡萄酒的葡萄酒品种来命名,这就是现在我们常见的诸如赤霞珠、霞多丽等。别小看这一简单的命名方法的改变,它可能是葡萄酒营销史上最重要的一次变革。
这一方法首先是由美国葡萄酒学者梅纳德·阿美瑞恩(Maynard Amerine)首创,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著名的美国葡萄酒作家和进口商弗兰克·斯库梅科尔(Frank Schoonmaker)和阿里克斯·里勤(Alesix Lichine)奉行和倡导。后来的“纳帕之父”罗伯特·蒙达维 (Robert Mondavi)更是起了模范带头作用,广为运用并极力推广。其后,澳大利亚、南非、智利、新西兰等国家也及时跟进。
以葡萄品种命名的方法,似乎更能撩起人们对葡萄酒认知和购买的欲望。当年美国的小资都以能准确发出Chardonnay或Cabernet Sauvignon的音为荣。这一方法使美国葡萄酒销量大增,市场迅速扩大。属于旧世界的意大利没放过这显而易见的好机会,他们的以葡萄品种命名的葡萄酒很快进入国际市场。作为旧世界精神堡垒的法国怎样?去看看阿尔萨斯、普罗旺斯、朗格多克、鲁西荣等葡萄酒产地的酒标你就知道了。 即使是勃艮第,这一葡萄酒酿造历史比波尔多要长的产区,酒商们也开始在他们酒标上的地名之后添加Pinot Noir 或 Chardonnay。 |